我国商标法实行全面审查制度,即“审查原则”。商标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部分。
1、形式审查:形式审查合格,商标局予以受理,下发受理通知书,周期1个月左右。
2、商标公告:为期3个月,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核准注册;
3、 发证:公告期满无异议的,大概1个月发注册证书。
4、注册商标有效期: 10年,可无限续展。
5、实质审查: 自形式审查合格之日起3个月左右,就申请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,包括审查有无在先相同/近似商标,有无违反商标法之规定等,审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;在审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相关问题,我司负责协助贵司进行处理,以促进顺利并快速拿到正式商标证书。